招生 | 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本月开班
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满足社会单位对高水平消防人才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职业资格培训要求,我校定于2018年10月25日在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3楼多媒体301教室开办2018年银川市建(构)筑物消防员 (中级)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从事消防控制室监控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评估等岗位人员,培训对象是社会消防安全岗位从业人员,或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招生条件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男:18至60岁之间,女18至55岁之间,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和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动作协调,反应迅速;无心脏病、传染病等病史及其他影响学习的疾病,身体状况能够保障完成学业的人员。
中级报考条件,以下两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1、取得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满两年;
2、具有单位6年以上消防安全技术岗位聘用证明及相应社保证明。
三、培训内容
按照中国消防协会统编教材-《建(构)物消防员(基础知识、初级技能)》执行,分为理论课程和技能实操两部分。
四、培训时间
根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周期为10天(理论及实操考试前2天进行模拟考试)。
所有参训学员均可跟随每期新班继续免费学习,直到学会拿到职业资格证书为止。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五、培训地点
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在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3号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三楼多媒体301教室进行;
技能实操培训统一在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实操基地进行(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3号,凤凰碑向北20米处)。
六、考试与鉴定
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参加由人社部门和消防部门组织的基础理论和中级技能操作考试。对于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在宁夏消防总队登记备案的《培训结业证书》。
对于考核结业学员,由学校组织参加国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公安部消防行业职业资格鉴定管理部门联合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10月18日- 10月24日
2、报名地点: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三楼308室
3、具体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3号(凤凰碑东北角)
(银川报名点公交路线:乘1路、11路、12路、34路、35路、105路、106路到中医院站下车;17路、20路、102路到区体育场站下车)
4、报名联系电话:0951-3872119
八、报到需携带材料及其他事项
1、学习培训必须本人参加,参培报名学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33mm*48mm)白底证件照六张及电子版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二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2、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单位6年以上消防安全技术岗位聘用证明及相应社保证明1份。
3、报名学员在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并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填写。
九、培训费用标准
1、培训服务费2000元/人、教材资料费200元/人,共计2200元/人。
国考鉴定费220元/人(由宁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出具财政专用发票)。
2、食宿、交通费自理。
十、缴费方式及开票说明
支持转账、现金、刷卡的方式缴纳费用(缴费后请保留原始缴费凭证及相关单据,培训方将根据缴费凭证提供正规增值税普票或专票)。
转账信息如下:
户名: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账号:14000140100002570
注:转账缴费学员报名时须携带进账单(转账截图)或现金缴款单。
开票说明:
增值税普票需提供:单位名称、税号
增值税专票需提供: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十一、国家统考及鉴定
国考暨国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公安部消防局批准,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各省(自治区)鉴定站组织实施的国家级考试。理论统考时间具体以2018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以宁夏消防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通知时间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1.参会期间各单位(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培训方各项纪律要求,其次不负责上课期间各学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2.培训期间实行签到管理,不予请假,培训课时未达到或组织鉴定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参加鉴定站组织实施的国家级考试。
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一家专业消防培训学校。我校成立之前多年从事消防教育工作,是宁夏唯一一家消防实操设备最先进最齐全的专业消防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