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2019 年度固原市 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培训班的 通 知
关于举办 2019 年度固原市
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培训班的
通 知
各相关社会单位及消防安全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并配合各单位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我校将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在固原市瑞丰国际饭店 22 楼会议室开办2019 年固原市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原“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消防培训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21 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67 条规定,违反第 21 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三)公安部第 109 号令;
(四)公安部第 129 号令。
二、培训对象
(一)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维护、管理人员;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管理人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四)消防产品生产和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
(五)消防维修检测和消防技术咨询单位的技术人员;
(六)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男:18 至 60 岁之间,女 18 至 55 岁之间,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和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动作协调,反应迅速;无心脏病、传染病等病史及其他影响学习的疾病,身体状况能够保障完成学业的人员均可参加。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9 年 8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15 日。
(二)报名地点:固原市瑞丰国际饭店 22 楼会议室。
1、详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开发区九龙路瑞丰大厦(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固原市分校)。
(三)所需资料:
1、学习培训必须本人参加,参培报名学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33mm*48mm)红底证件照六张及电子版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2、报名学员在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并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填写。
(四)咨询电话:
五、培训内容
按照原中国消防协会统编教材-《建(构)物消防员(基础知识、初级技能)》执行,分为理论课程和技能实操两部分。
六、培训时间
根据《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培训周期为 10 天(理论及实操考试前 2 天进行集中通关培训)。
所有参训学员均可跟随每期新班继续免费学习,直到学会拿到职业资格证书为止。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七、培训地点
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在固原市瑞丰国际饭店 22 楼会议室;
技能实操培训在固原市瑞丰国际饭店(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开发区九龙路瑞丰大厦)。
八、考试与鉴定
培训结束后,学员须参加由人社部门和消防部门组织的基础理论和中级技能操作考试。对于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在宁夏消防总队登记备案的《培训结业证书》。
对于考核结业学员,由学校组织参加国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公安部消防行业职业资格鉴定管理部门联合颁发《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
全国通用。
九、培训费用标准
1、培训服务费 2100 元/人、教材资料费 200 元/人,共计 2300 元/人。国考鉴定费 190 元/人(由宁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出具财政专用发票)。
2、凡在瑞丰国际饭店住宿学员有优惠价格(住宿含早餐),交通费自理;地下停车场免费开放。
十、缴费方式及开票说明
支持转账、现金、刷卡的方式缴纳费用(缴费后请保留原始缴费凭证及相关单据,培训方将根据缴费凭证提供正规增值税普票或专票)。
转账信息如下:
户名: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账号:14000140100002570
注:转账缴费学员报名时须携带进账单(转账截图)或现金缴款单。
开票说明:
增值税普票需提供:单位名称、税号
增值税专票需提供: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
及账号
十一、国家统考及鉴定国考暨国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公安部消防局批准,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各省(自治区)鉴定站组织实施的国家级考试。理论统考时间具体以2019 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及区内考试安排的通知为准,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以宁夏消防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通知时间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1、参会期间各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方各项纪律要求,其次不负责上课期间各学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2、培训期间实行签到管理,不予请假,培训课时未达到或组织鉴定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参加鉴定站组织实施的国家级考试。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消防 学校 重点 培训 开班 通知
抄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五市消防支队、五市/县区消防大队、五市/县区消防重点单位、五市/县区物业公司等单位。
宁夏鑫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19 年 8 月 1 日印发